<%@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K"%><%request.setCharacterEncoding("GBK");%> 长城金惠利两全保险(分红型)--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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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金惠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产品介绍
    长城金惠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是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具有保险保障、分红增值功能的银行保险产品。不仅为您提供固定的满期收益,多重身故保障,还让您有机会参与公司经营成果分配,是您投资理财和获得保险保障的明智选择。
 
产品特色
 
保全资产 应对风险
 
锁定收益 财富增长
 
安享分红 复利累积
 
多重保障 长期呵护
 
保单借款 灵活融通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0周岁(指出生满6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55周岁的健康人士

交费方式:趸交

保险期间:10年
 

保险金额:
每100元保费对应的保险金额为117.5元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含)身故,我们按已交保险费(无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身故,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后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我们除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额外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对于同一被保险人,我们给付的长城金惠利两全保险(分红型)各保险单的“意外身故保险金”累计以60万元为限。

 保单利益
 
保险单借款: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凭保险单向我们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实际具有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按我们当时确定的利率执行,并在借款协议中载明。借款本息应在借款到期前全部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则您所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借款本金计息。当未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分红险投资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对权益类市场、固定收益类市场的风险收益特征做出合理判断,从而确定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市场的变化,动态地调整投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产品账户的收益率水平。主要投资于各种国债、金融债券、AA以上企业债券、银行大额协议存款、回购、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可转换债券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利益演示


先生,30周岁,一次性缴费10万元。利益如下表所示:

保险单年度 累计保费 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 现金价值 假定低等红利 假定中等红利 假定高等红利
年度红利 累积红利 年度红利 累积红利 年度红利 累积红利
1 100000 100000 235000 79250 320 320 1290 1290 2250 2250
2 117500 89360 340 670 1350 2680 2370 4690
3 92460 350 1040 1380 4140 2420 7250
4 95670 350 1420 1420 5680 2480 9950
5 98990 360 1820 1450 7300 2550 12790
6 102440 370 2250 1490 9010 2610 15790
7 106000 380 2700 1530 10810 2670 18930
8 109700 390 3170 1570 12710 2740 22240
9 113530 400 3660 1600 14690 2810 25720
10 117500 117500 410 4180 1650 16780 2880 29370

提示: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说明

  1、该产品是一款银行保险产品,请去银行柜台购买。
  2、本页所载资料供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