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账户及其红利账户
一、交费账户 (一)本公司为每一位被保险人建立单独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分为“单位交费”和“个人交费”两部分。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本公司将投保人为指定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管理费后记入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的“单位交费”部分,被保险人自己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管理费后记入其个人账户的“个人交费”部分。 (二)本公司为投保人建立公共账户。本公司可根据投保人要求,将其交纳的保险费扣除管理费后记入公共账户;被保险人离职时,其个人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中未归属该被保险人名下的部分记入公共账户。
本公司可以根据投保人的要求,将公共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全部或部分分配到指定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的“单位交费”部分。
二、红利账户 本公司为个人账户“单位交费” 部分和“个人交费”部分及公共账户分别建立相应的红利账户,储存其对应交费账户所产生的红利。
三、账户保证收益
交费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依据本合同约定的保证利率按经过天数以年复利累积。 保留账户及其红利账户
一、保留账户
(一) 被保险人离职时,如果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中已归属其名下的部分达到5000元(人民币)以上,经被保险人书面申请,本公司审核同意后,被保险人可以将其个人账户转为保留账户,本公司将其个人账户的“单位交费”部分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中未归属其名下的部分记入为投保人建立的公共账户,将个人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中已归属其名下的部分保留,本公司继续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二) 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时,如果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的“个人交费”部分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达到5000元(人民币)以上,经被保险人书面申请,本公司审核同意后,被保险人可以将其个人账户转为保留账户,本公司将个人账户的“单位交费”部分的现金价值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退还投保人,将个人账户的“个人交费”部分及其对应红利账户的累积金额保留,本公司继续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三) 在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转为保留账户后,被保险人所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一定的管理费后记入保留账户。保留账户的管理费收取比例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在个人账户转保留账户时约定,可以不同于原个人账户的管理费收取比例。
二、红利账户
本公司为保留账户建立相应的红利账户,储存其产生的红利。
三、账户保证收益
保留账户及其对应红利账户依据本合同约定的保证利率按经过天数以年复利累积。 减保
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申请减少公共账户的累积金额,但每次减少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当时所有交费账户累积金额总和的10%。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最多可以行使四次且每一保险单年度只能行使一次此项权利。
本合同约定的保证利率 年利率2.5% |